旅游團費才300元,買“翡翠”卻花了3萬
- 發(fā)布時間:2015-03-27 05:35:40 來源:今日早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旅游團費才300元,買“翡翠”卻花了3萬
提醒:低價游“下鄉(xiāng)”尋市場,針對農村消費者“下套”
□本報記者 高麗莎 通訊員 章力
旅游團費才300元,卻花了3萬元買了“翡翠”手鐲,回到家發(fā)現(xiàn)所購的物品根本不值這個價格……前不久,杭州臨安昌化的陳女士跟了一個低價旅游團去港澳游,事后卻懊悔不已。原來在跟團時,陳女士被忽悠在一個珠寶城花了3萬多元買了一堆不值錢的“翡翠”。
消保委提醒消費者,一些外地旅行社專門推出針對農村消費者的低價團,這些旅游項目因團費極其低廉,往往存在自費項目和購物點,而消費者往往缺乏維權意識。大家一定要謹防“入套”。
300元的“港澳游”,購“翡翠”花了3萬多
原來,今年3月初,陳女士花了300元參加了上海某國際旅行社的港澳5天游。行程中,陳女士在珠海被當地導游帶到一個珠寶城,花了3.1萬元買了“翡翠”手鐲、掛件和貔貅各一件?;貋砗蟀l(fā)現(xiàn)所購物品根本不值這個價格,感覺自己被忽悠了。陳女士再次聯(lián)系帶團導游時,對方卻置之不理。無奈之下,3月17日,陳女士打電話到消保委。
雖然這起消費糾紛發(fā)生在珠海,帶團的也是上海的旅行社,不屬于臨安市消保委的受理范圍。但是消保委工作人員考慮到這名消費者是農村婦女,難以個人維權,便接待了陳女士幫其交涉。
因消費者無法提供旅游合同和旅行社的具體信息以及珠海方面的任何聯(lián)系方式,消保委工作人員只能憑借陳女士提供的上海導游手機號與對方聯(lián)系。工作人員在電話中明確告知導游在接團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要求上海導游與珠海地接導游聯(lián)系,幫助消費者退貨,否則將向上海市旅游局反映。
迫于壓力,上海導游答應幫助聯(lián)系退貨事宜。不過,在等待處理結果的過程中,陳女士又來電反映,導游把她的手機號拉到“黑名單”了,甚至她無法與其聯(lián)系。隨后,工作人員多次使用不同的電話和導游聯(lián)系,督促其必須盡快解決這起消費糾紛。
3月24日,好消息傳來,珠海方面已將陳女士所購“翡翠”手鐲收回,退回貨款2.6萬元。
廉價旅游開始“下鄉(xiāng)”,專找農村消費者“下套”
春暖花開的季節(jié),不少市民都準備出門旅游。
臨安市消保委稱,現(xiàn)在針對城市居民的旅游市場爭奪已經白熱化,而城市居民一般都偏愛“高大上”的出境游或高端旅行產品。因此,一些旅行社為了開拓新的市場,專門推出針對農村消費者的低價團。這些旅游項目因團費極其低廉,勢必造成自費項目和購物點增多,影響到旅游品質,嚴重的甚至受到財產和人身損害。而農村消費者維權意識稍微薄弱,往往事后難以維權。
消保工作人員建議,消費者要選擇正規(guī)、信譽較高的旅行社出游。訂購旅游產品時候,先了解旅行社的資質,是否具備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等。不要被廉價的旅游產品廣告所迷惑,因為廉價的背后往往有景點縮水、時間縮水、降低服務質量等行為。
在簽訂旅游合同時,要仔細查看合同的條款,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要約定清楚;一些容易引發(fā)糾紛的事項,特別是吃、住、行的標準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于模糊不清、表述不明的條款要在補充約定中注明其真實意思;不要輕信旅行社工作人員的口頭承諾。
參加旅行團旅游,如果被導游帶到一些購物場所,消費者應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來選購商品,萬萬不可被“花言巧語”迷惑,在境外購物尤其要謹慎,盡量不購買金額較高的珠寶首飾、電器、名貴藥材等。購物時應選擇有資質、信譽好的較大商場,并索要購物憑證。